《食品安全》第二十条规定 食品安全标准应包括列内容 ()食品、食品相关产品致病性微物、农药残留、兽药残留、重金属、污染物质及其危害体健康物质限量规定; (二)食品添加剂品种、使用范围、用量; (三)专供婴幼其特定群主辅食品营养要求; (四)与食品安全、营养关标签、标识、说明书要求; (五)食品产经营程卫要求; (六)与食品安全关质量要求; (七)食品检验与规程; (八)其需要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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